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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十四號,很普通的一天,起床後,我發現我很憤怒。

沒有做什麼怪夢,沒有任何值得生氣的事,一切都很平安,我人好好的,鳥也都好好的,但我憤怒。

我再度確認一下那個感受,嗯,是憤怒沒錯,內心深處有把無名火,但外在卻沒有任何原因。

這到底是什麼?我問自己。

那天我有工作,而且還蠻忙的,於是我一邊覺察著自己的憤怒,一邊應對客人,一邊照顧寵物。

當晚我在臉書上寫:任何小事情都能勾起妳的無名火,什麼都讓妳看不順眼,更別說那些看似得罪你的人了。

事實是那股憤怒先存於內心了,否則外面也沒有能點燃火種的因素。

我終於能理解自我憎恨的投射原理了,但很妙的是那天還真的沒發生什麼能讓我發火的大事,只要當下收回投射,就會發現讓人不爽的小事其實不過是在反映內心的憤怒。

那就是自我憎恨。

六月十四當天我像是一個旁觀者,看到「自我憎恨」這東西清清楚楚的在我內,而它根本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。

我終於看清它的虛幻本質,而不是把「倒影」當真:以為那自我憎恨是來自內在小孩對不愛我的爸爸的憤怒和不諒解,或是抓走小栗子的那隻貓,還是路邊亂丟菸蒂的人們...不,它什麼也不是。

以下是我今天重看《告別娑婆》翻到的段落:

「...小我的本質是恨。雖然人們看到可恨之物都在外邊(有些人還會將恨合理化,甚至美化),他們尚不明白,那不過反映出人心「自我憎恨」的事實而已....這種仇恨心態會透過千百種不同的形式呈現於人間,它可能單純到你對政敵的不滿,也可能是公司裡找你麻煩的同事,或是對你從沒有好話可說的家人,甚至是威脅到你生命安全的任何處境。」

「其實,它們全是同一回事:你因為丟失了天堂而恨你自己,卻營造出一個世界,為這個恨找到種種藉口。你的內疚和不安如今都變到外面去了,而且一定會牽涉到某一個人。因為你認定,並非是你要拋棄心靈的平安,之所以如此,都是他們害的,你以為這樣就可以把內疚推到心外去了。」

「其實,我們都知道,除非你甘願放棄,否則沒有人能夠奪走你內心的平安。...」

為文如上,以茲紀錄我對「自我憎恨」這傢伙驚鴻一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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