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以愛之名能給對方最好的禮物,是允許他有自由的權利。」

以前只是像程式般,把夢洗老師說的這句話輸進我的意識中,但並不真正能夠體會人何以能這麼偉大、超然和淡定,就像劉若英的這首歌;分手兩個多月來,才漸漸能夠懂得這句話的意涵,當然,這是屬於我個人的理解。

通常我們不願意讓一個人離開,是因為對對方有渴求,簡單區分「渴求」包括:

1.生理(身體)上的──例如性的需要、肌膚之親、吃喝玩樂等等。

2.精神(情感)上的──例如有人陪伴填補空虛寂寞、談戀愛的滿足感等等。

3.心靈上的──例如童年所匱乏的都投射到關係中,希望伴侶可以給我們一切。

(也包括物質方面,例如經濟上的依賴,這種依賴有時隱藏的很深,並不一定展現在表面的金錢往來,主要也是還不願意為自己的生命負起責任。)

但透過跟內在小孩的相處,以及自我療癒,我發現當我們可以滿足自己身/心/靈三方面的各種需求時,就不再需要藉由伴侶來得到這些;沒有了對伴侶的渴求,當然也不再需要硬要把對方留在身邊。

我這裡不是說人都可以獨自活下去,不用別人給予溫暖和愛;但當我們開始有能力給自己溫暖和愛時,有沒有那個「他人」來給就不是那麼重要,當那個他人不在身邊時,我們不會再感到深深的匱乏,只渴求著對方來填補,也因此離不開對方,彷彿魚離水而死無氧般窒息。

只要失戀過的人,或許都可以感受到和戀人分別的心碎,那來自我們覺得失去了愛:他不再逗我笑、不再擁抱我、不再溫柔體貼互相倚靠、不再會出現在我的生命中....如此,痛苦不已。

因為那份痛這麼真實,以至我們幾乎忘記還沒遇到對方以前是怎麼活的,當時開心嗎?滿足嗎?幸福嗎?好像人生是談戀愛後才開始的一般。

可是只要妳願意──就那麼一點點也好──把那些放在痛苦上的思緒抓回來,看看自己內心的巨大黑洞,對著它說:別怕,還有我在。妳會聽到像是一滴水珠滴落到黑洞裡馬上被吸乾抹淨的聲音;剛開始黑洞好像怎麼填也填不滿,所以妳要經常對它說話,直到有一天妳發現,黑洞裡開始有水光反射了,那就是妳灌溉給它的愛,已經足以滋潤蓋過龜裂的土壤。

若能持續灌溉下去,黑洞最後會變成裝滿愛的泉井──甚至源源不絕的──當妳口渴時還能從那邊汲水來喝,它不會乾涸,只要妳一直對它說話,一直給它愛。

我們都以為黑洞是要由伴侶來裝滿愛的泉水,但其實每個人都只能負責照顧自己心中的那口井,當我們的「井」順暢流動泉水滿溢時,才有能力去分給別人;但如果自己一天到晚口渴,想不出辦法解決,又怎麼能叫別人一直倒水給妳搞到對方的井也乾巴巴?

如果妳的井從不乾涸而且豐盛,那麼妳不會在意別人有沒有倒水給妳,要是對方不倒水,妳也不會口渴;要是對方選擇把水倒給其他人,妳會樂見其成,因為有更渴的人需要他;要是對方願意把水倒給妳,那麼妳會嘗到不同的生命滋味。

所以具備「能讓對方全然自由」的能力,並不是多麼偉大超然淡定,而是我們在身心靈各個面向都為自己負責,完完全全的獨立──這不是渾然天成的天賦──需要時間,需要經過生命的一再淬鍊才能培養出來,是很珍貴的能力。

把自由送給對方,等於容許對方做任何選擇。包括他選擇長不大、選擇懦弱沒擔當、選擇犯法犯錯、選擇別人、選擇離開、選擇不回頭,因為他人有他自己的人生,即便我們清楚他會跌跤、會疼痛,除非他求援,我們只能袖手旁觀不去干涉,因為干涉對方的生命等於剝奪了他成長和體驗的權利;當對方的選擇會傷害到我們時,我們也必須保護自己,不隨之起舞。

藉由愛一個人,我們所能學會的最好功課,就是不需要對方;藉由不需要對方,我們就可以讓他有完全自由的權利,那就是以愛之名能送出去最好最美的禮物了。

「成全」是因為懂得為自己做出最好的選擇,選擇不受困、擺脫糾結、放棄已經腐爛的關係,這不是什麼高尚情操,而是我們終於明白:給他自由,也就是給自己最大的自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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